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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作者:    编辑:   来源: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持续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中省有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与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五一”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落实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我校《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节俭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二、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统筹疫情防控、复学复课和学校改革发展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科学精准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中省有关要求落地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教育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4.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的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5.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6.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车;

9.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10.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四、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学复课和学校改革发展,认真落实“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持续推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深化巩固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五、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走形式装样子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依纪依规惩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20年4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