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告

您当前的位置: 学院首页 >> 招生信息 >> 信息通告 >> 正文
声明
发布时间:2023-07-18      作者:王斐    编辑:余海川   来源:学院办公室

近期,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向我院反映出现部分教育机构(公司)为了招揽考生,借西北大学名义,发布有关成人高考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虚假信息,并收取考生费用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情况。

西北大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要求,由学校统一制作发布纸制(电子版)招生简章,在学院网站(https://zjxy.nwu.edu.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见下图)进行宣传,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由学生本人向西北大学财务资产部缴纳。

未委托任何教育机构(公司)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考前辅导、代收学费等业务。

特此声明!

学院微信公众号




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