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论文答辩和实践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作者:雷海涛    编辑:余海川   来源:教学科
2022年12月报名参加论文答辩的考生,现将审核名单公布如下,请通过审核的考生尽快和分配指导老师联系,考生不得随意调换指导老师,一经发现本次答辩成绩无效。
一、论文答辩、实践考核形式:
1.所有参加毕业答辩的考生,论文重复率不高于25%。
重复率=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自引率+他引率+专业术语。
2.对为了应付查重检测而出现故意少词断句、杂乱拼凑,导致语句不通等情况,将视程度给予学生严肃处理。
3.考生在完成并提交毕业论文撰写时,需提交查重报告,学院将根据 “维普”论文检测端口 (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nwujxjy)进行 1:1分配检测论文。
4.学院将统一对申请学位的本科考生毕业论文进行二次把关检测,重复率高于15%将不授予学位。
二、论文答辩、实践考核日期:
2023年4月底,答辩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论文答辩、实践考核方式:
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指导老师所规定形式的答辩考试内容。
四、实践考核结束后,将合格的论文和查重报告以word电子版形式交至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统一核查后交到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
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7日
【2023年4月自学考试论文答辩报名文件.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