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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陕西省)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8-30      作者:邱伟    编辑:童彤   来源: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请在陕西省参加考试的考生知悉并遵守以下要求(其他省份具体安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一、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在陕西省参加成人高考考生请务必在网上报名环节和现场确认环节按要求对个人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比对确认。如个人基本信息有误,请按照报名点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照片、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在10月18日12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选定的报名点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准考证上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网上注册及照片验证:9月2日8:00至9月6日18:00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上传的证件照进行合规检查及身份验证,考生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验证结果。验证未通过的,按要求重新上传本人证件照;验证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资料。

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9月2日8:00至9月7日18:00

考生应对本人上传的照片、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不符合报名条件造成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录取后无法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信息审核及确认:9月2日8:00至9月8日18:00

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修改报名信息、上传相应资料,或根据报名点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系统生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信息核对无误、确认提交后不能修改,网上审核和信息确认环节完成。

网上缴费:9月2日8:00至9月9日18:00

报名审核通过、完成信息确认的考生,登录报名网页进行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办理。

二、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注:具体考试安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为准。

(二)考试大纲

2024年成人高考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制订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4年版)命题。

(三)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成人高考外还需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具体安排请关注主办高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未按要求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未达到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相关省份教育考试院2024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公告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www.sneac.com/info/1268/17874.htm

◎2024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公告:https://www.ahzsks.cn/crgxzs/7750.htm

◎2024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公告:http://www.sxkszx.cn/news/2024821/n2900122542.html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www.zjzs.net/art/2024/8/26/art_156_10178.html

◎2024年云南省成人高校和成人中专招生考试报名公告:https://www.ynzs.cn/html/content/5451.html

◎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公告:https://www.shmeea.edu.cn/page/08000/20240821/18760.html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甘肃省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通知):https://www.ganseea.cn/

四、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

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要充分认识确保成人高考安全的重要意义,要正确传达我校关于成人高考招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正面宣传、严密组织、绝不碰触红线。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1.陕西省不接受和外省同时报名(含免试)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在本省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所缴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2.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重点加强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3.坚决杜绝机构或个人帮助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办理伪造居住证、学历证明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