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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高等学历自考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作者:雷海涛    编辑:童彤   来源:教学科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20〕7号)和《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大教〔2021〕15号)文件的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者须进行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一门学位外语、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考试命题参照我校同专业全日制本科教学大纲要求进行。现将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学业水平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获得学位证书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取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其平时课程考试考核平均成绩不低于 65 分(按百分制计);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为良好以上;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论文查重不得高于15%,如获得学位证书发现查重高于15%将取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

5.通过我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一门学位外语、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

二、报名对象

1. 本科毕业生

2023年12月、2024年6月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 本科在籍学生(仅能报考学位外语)

主考院校为西北大学的自学考试本科学生且所修合格课程达总课程80%以上者。学位外语通过的毕业生只需报考学位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修业年限内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2.在学业水平测试中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3.收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且在申请学士学位时处分仍未解除者;

4.授予学位资格的学生论文统一报学院教务科进行二次检测,查重率不超过15%,由校内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初次评审未通过的学生可对论文进行一次最终修改,评审通过可授予学位,最终评审未通过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5.因其他原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

四、考试科目

学位外语:学位外语考试不与CET考试和PETS考试挂钩。

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7日(逾期不予报名)。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西安市高新四路西北大学桃园校区二号综合楼2B703室

六、报名材料及相关要求

考生报名所填报的信息须与其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数据一致,数据不一致将影响后续的学位相关工作。

1考生在报名现场需根据链接认真填写考生信息;

2.考生需提供有效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报考专业课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学位外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成绩单一份(自考成绩查询网址截图打印);

5.报考学位专业课、学位外语+专业课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论文一份(纸质版),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端口 (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nwujxjy)进行1:1分配检测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简洁版)纸质和电子(U盘拷贝)各一份;

6. 电子照片:报考学位外语的考生需提供近期免冠照片;报考学位专业课、学位外语+专业课的考生需提供与毕业证一致的照片,照片均以证件号命名(U盘拷贝)。

七、学位外语报名费

报名结束,数据核查无误后将学位外语缴费名单公布至学院官方网站,考生根据公布名单和缴费流程进行缴费。(学位外语报名费65元,专业课不缴费)。

八、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25年4月

考试形式:笔试或上机考试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

具体考试安排以官方公布为准,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029-88373436


                               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