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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2      作者:高一飞    编辑:童彤   来源:教务科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院《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

1.论文题目确定阶段: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8日

导师指导学生确定题目,论文选题登记表(附件1)、论文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2)由各教学点汇总上交学院教务科。

2.论文大纲确定阶段:2024年11月29日—2025年1月5日

学生与导师反复讨论、修改,确定论文写作大纲,并将开题报告表(附件3)经导师签字后以教学点为单位上交学院教务科。

3.论文写作阶段:2025年1月6日—2025年3月31日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初稿写作,反复修改后确定终稿。

4.论文答辩准备阶段: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1日

期间,各教学点需于2025年4月1日前将检测论文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教务科,上传检测论文电子文档命名方式: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学院将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5.论文答辩阶段: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2日

各教学点组织论文答辩,届时学院教务科将组织院教学督导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抽查。同时,各教学点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签字文本、电子版)、教师指导情况表(附件4)、论文评语表(附件5)、答辩记录表(附件6)及论文成绩汇总表(附件7)上交学院教务科。

二、毕业论文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地审阅,如学生毕业论文出现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教学点在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过程中,应遵循选题结合专业内容、形式反映专业特色的原则,鼓励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安排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另外,各教学点须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附件8)进行论文写作。

3.指导教师应具备讲师(或相当职称)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导教师应遴选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且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4.学院将加大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力度,检测结果将依据《西北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各教学点在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西北大学高等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成绩统一按照四级制计分,即优秀(90-100)、良好(80-89)、合格(60-79)和不合格(0-59)。优秀和良好的毕业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且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该专业人数的15%,合格及以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后,各教学点应将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表、论文评语表、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归类整理存档。同时,学院将全部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制作成电子档案进行保存。


                                                               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论文选题登记表.xlsx】已下载

附件2:论文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3:开题报告表.docx】已下载

附件4: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doc】已下载

附件5: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表.docx】已下载

附件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docx】已下载

附件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8: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pdf】已下载

附件9: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封皮.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