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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6      作者:    编辑:余海川   来源:

各教学点: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持续推进学风建设,充分激发广大学生的奋进积极性,学院决定组织开展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1月及7月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思想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3.学习认真,按期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无补考(重修)课程,各科目平均成绩在85分(含)以上。

4.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具有优先评选资格:

1)主持或参与各级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荣获科研成果相关奖项

2)荣获县(区)级及以上各类层级表彰、荣誉称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1.在学期间有违法违纪学术失信等情形,并被学校、任职单位、教学点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纳学费。

三、评选名额

各校外教学点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不超过各教学点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站点请咨询教学考务部了解具体名额详情。所分配的名额不是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宁缺毋滥。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各教学点提出申请,填写《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附件1)。

2.教学点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名额确定推荐名单。

3.教学点202671日(星期三17:00前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附件1)、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2102578@qq.com电子版压缩包以各站点名称命名(签字盖章的pdf及可编辑的word和excel)。

五、表彰办法

对评选通过的优秀毕业生授予“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弄虚作假、被举证有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收回其荣誉证书,取消其相关称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73436                           

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26日



附件1: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2: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