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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北大学直属函授站2021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作者:马忠玲    编辑:余海川   来源:继教部

各位论文指导教师、学生:

根据《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毕业论文环节的正常进行,现将西北大学直属函授站2021级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时间:2023年2月23日—2023年4月30日。

2、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流程:学生与指导老师进行讨论、修改,确定论文题目及写作大纲,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开题报告(附件1),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进行论文初稿写作,反复修改后确定终稿论文。

3、2022年5月上旬进行论文答辩,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求

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使学生能够得到综合训练。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易适中,工作量饱满;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鼓励围绕实际问题真题真做。课题要注重创新与社会实际相结合,以及课题类型的多样化。

2、指导教师要求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填写以下表格: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1)、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记录(附件2)、西北大学高等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表(附件3)。

3、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一律使用A4打印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应严格按照《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附件4)要求。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规范指导的同时,应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4、论文查重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率不得超过25%,学院会对上交的所有毕业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不合格的退回修改后才准予答辩。当年取得授予学位资格的学生论文统一报学院教务科进行二次检测,查重率不超过15%。

三、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依据《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附件5),评分实行优秀(90-100)、 良好(80-89)、合格(60-79)、不合格(0-59)四级制计分法。

四、毕业论文(设计)提交要求

各位学生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将论文电子版发至邮箱2321164170@qq.com,纸质版论文打印四份,三份论文答辩时用,一份在论文答辩时交学校留存。逾期未交导致不能按时进行论文答辩的学生,延迟毕业。(装订顺序:封面——题目——诚信声明——摘要(中英文)——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

各位指导老师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将签名版的开题报告登记表、指导情况记录、评语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321164170@qq.com或将纸质版交至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号综合楼2A710室。

论文写作期间老师指导教师和学生有任何问题请打029-88373983咨询。

五、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分配安排

请各位学生按照“西北大学直属函授站2021级成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分配名单”(附件6)主动联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按分组名单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指导,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



西北大学直属函授站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2 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记录.docx】已下载

附件3 西北大学高等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表.docx】已下载

附件4 西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docx】已下载

附件5 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docx】已下载

附件6 西北大学直属函授站2021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分配名单 (1).xlsx】已下载